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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加强立案监督破解食药安全犯罪以罚代刑顽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8  来源:正义网
核心提示:28日,在“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黄河厅长表示,要出真招,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破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顽疾。
    28日,在“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黄河厅长表示,要出真招,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破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顽疾。
 
    据悉,两年来,检察机关在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271人基础上,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369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65人。
 
    黄河坦言,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让人痛心的是,当前我国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还存在许多影响百姓生命健康的突出问题。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猖獗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监管不力和打击不力,突出表现为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黄河介绍,最高检于2015年初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记者了解,这场为期两年的专项活动除及时依法批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以外,还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案件线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要依法充分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要监督其立案。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破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顽疾,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黄河说。
 
    黄河进一步指出,在专项立案监督坚持“出真招、出硬招、求实效”,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重点地区采取现场督查和重要领域与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开展联合督导。通过网络媒体、控告举报、信息共享、审查逮捕和大数据分析,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特别注重深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
 
    “我们不局限于就案办案。”黄河说,最高检与食药监总局、公安部、最高法院等相关单位联合制定了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办法,构建了“两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强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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