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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效果答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1  来源:食品安全报
核心提示:3月10日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
   3月10日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就“人大监督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会上,有记者问: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2015年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据了解,在去年全国人大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请问检查的效果如何?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表示,食品安全在中国是人民关切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民族的发展,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坚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管理食品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人民群众的反映、社会上所出现的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和中央的要求,及时修改了这部法律。
 
  柳斌杰指出,之所以在修法不到一年的时间就组织了执法检查,就是要认真贯彻“四个最严”的精神,管好食品问题。此次检查是人大执法检查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创新最多的一次执法检查。张德江委员长亲自带领检查组深入到农田、餐桌、学生食堂、质量检验机构、食品加工厂整个全链条进行检查,是一次全覆盖的检查。此次执法检查效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力宣传普及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进行检查,就是要进一步推动新法的深入贯彻。通过这次检查,所有的食品企业、食源单位、供应链条、加工厂都把法律挺在了前面。
 
  二是推动了食品安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小食品、小作坊、小摊点、公共食堂等一些具体的食品供应单位都依据这部法律完善了规章制度。据了解,地方和有关部门出台了100多个配套的法律制度,使监督管理严格起来。
 
  三是解决了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大家关注的食品标准问题、食品供应链条中的冷链问题,食品检验监督过程中没有制度化或制度化不到位的时候,通过检查,突出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是强化了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感到现在基层,特别是县一级,三局、四局合并,表面上执法人员多了,实际上食品检验人员少了,对此,人大常委会及时提出基层一定要保证食品药品执法人员足够的数量,并确定了标准,通过国家编制部门和地方加强了食品监管的力量。
 
  五是推动了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食品涉及所有人、所有家庭、所有行业,涉及国家20多个部门,法律规定要建立一个社会共治的体系,现在共治的体系已经形成。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协调几十个部门参加,使食品安全监管从食源生产、农业部门、水产部门、林业部门到加工运输过程,到最后的食品供应,包括互联网上食品快餐的配送,以及小摊点、小餐桌、小饭馆等形成了共治的局面,每一个环节都纳入了监管的范围内。保障全国人民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这个目标基本上达到了。
 
  最后,柳斌杰强调,当前还有一些问题,如食品标准的修订、出口食品和国内食品两个标准等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此外,检疫检验机构社会综合利用的问题正在整合,比如卫生部门有、食品管理部门有、各个大学有、教育部门有,怎么把这些实验室检验的力量集中起来,进一步科学地管好食品,现在还有一些工作正在做,并仍在继续监督落实执法检查的整改,把这件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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