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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撕毁查封封条 海口食品厂被罚两千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4  来源:南国都市报
核心提示:4月26日,海口琼山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永田村头面园地的一家食品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食品加工厂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遂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27日,当执法人员再次回到该食品加工厂检查时发现,该厂擅自撕毁执法人员查封生产设备的封条。执法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厂进行立案。5月23日,琼山区食药监局对该工厂依法予以2000元处罚。
    4月26日,海口琼山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永田村头面园地的一家食品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食品加工厂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遂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27日,当执法人员再次回到该食品加工厂检查时发现,该厂擅自撕毁执法人员查封生产设备的封条。执法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厂进行立案。5月23日,琼山区食药监局对该工厂依法予以2000元处罚。
 
    据介绍,4月26日,琼山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该食品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工厂米粉生产加工场所面积约130㎡,现场有两套生产机器;而河粉生产加工场所约350㎡,有一套用于生产河粉的机器。执法人员了解,该厂所生产的河粉菌粉总数、大肠菌群经检验不合格,同时该厂无相关经营资质,执法人员对该厂内的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27日下午,当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回访时发现,生产区米粉搅拌机上的封条有损毁,而在一旁的地面上还有两筐当天生产的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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