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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葡萄酒无中文标签 商家被罚3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来源:中国消费网
核心提示:10月30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州牛奶吧、锈场咖啡厅、一扫光零食量贩店等7户商家因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近期收到罚单,罚款金额从5000元至3万元不等。
      10月30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州牛奶吧、锈场咖啡厅、一扫光零食量贩店等7户商家因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近期收到罚单,罚款金额从5000元至3万元不等。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牛奶吧(福州)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奶粉),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没收违法经营的5包奶粉,罚款5000元。
 
  福州市鼓楼区锈场咖啡厅销售未粘贴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依法没收涉案物品72瓶啤酒,没收违法所得740元,罚款5000元。
 
  福州鼓楼区经营者吴某销售无中文标签葡萄酒,依法没收扣押的涉案物品8瓶;没收违法所得870元;罚款3万元。
 
  福州市鼓楼区好三和茶叶店吕某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葡萄酒,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无中文标签葡萄酒。
 
  福州市鼓楼区经营者肖某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责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4元及物品,罚款5000元。
 
  福州市连江县琯头江发钦饮食店经营无中文标签“MARTENSPILS”啤酒,依法没收涉案啤酒23瓶,没收违法所得5元,罚款5000元;
 
  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贵安一扫光零食量贩店销售标示为“HYMNEOFLOVE”的进口葡萄酒无中文标签,依法没收涉案的葡萄酒24瓶,罚款5000元。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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