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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食面埋腹”无证经营,不具备外卖准入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新消息报
核心提示:12月18日,银川市民高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银川商都附近有一家名为‘食面埋腹”的外卖店,我在网上点了这家的餐,找到店面后发现里面很不卫生!我平时在这家外卖店点餐比较多,味道也挺喜欢,但网上订餐真的能让人放心吗?“记者随后暗访发现,这家外卖店的卫生状况确实堪忧。经调查,多数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明显存在不足。
  这家店晚上9时还在营业。
  地面上脏兮兮的。
  盆子里飘着一层脏东西。
  门前装着十多个麻袋的快餐盒和筷子。

      12月18日,市民高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银川商都附近有一家名为‘食面埋腹”的外卖店,我在网上点了这家的餐,找到店面后发现里面很不卫生!我平时在这家外卖店点餐比较多,味道也挺喜欢,但网上订餐真的能让人放心吗?“记者随后暗访发现,这家外卖店的卫生状况确实堪忧。经调查,多数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明显存在不足。
 
  【爆料】20平方米的”食面埋腹“卫生堪忧
 
  12月18日18时许,记者来到兴庆区佑民巷24号”食面埋腹“外卖店。这家门店面积不大,看上去很不起眼,然而早上10点多就已有不少外卖”骑士“等候接单了。
 
  记者在门前观察发现,该外卖店玻璃门上贴着不透明窗纸,门头上标注着”品质外卖“字样。记者佯装消费者准备进店看看,却发现脚下摆着十多个麻袋杂物,里面装满了快餐盒和筷子,进门所见情景更是让人震惊。
 
  这个店大概只有20平方米左右。操作间非常狭小,一名男子正在忙着煎炸食品,除了摆放着各种炊具外,店内几乎没有地方落脚。再仔细打量,外卖店的地面满是油污,还散落着豆芽菜和垃圾。厨房十分狭窄,里面摆放着已经炸好的肉食,灶具看上去也不卫生,墙上溅满了油渍。
 
  高女士告诉记者,从外表看,这家外卖店和其他小餐馆没什么区别,但是进去后却让人感到恶心。”我就在中山南街一家公司上班,经常点他们家的外卖,这样的品质怎么能让人放心吃啊?而银川还有多少家外卖店也是这样的情况?“高女士说。
 
  【调查】该店疑似一个地址注册两家店,却好评如潮
 
  ”一份肉夹馍多少钱?你们这的外卖都卖到哪儿?“记者问道。这名男子边忙边答:”主要送到新华商圈。“听到记者要在店里用餐,男子说:”我们只做外卖,这里没地方吃。你要点餐的话就不用从平台下单了。“他还承诺:”吃的你尽管放心,我们已经开了很多年了。“
 
  附近居民称,这家店开了快两年时间,今年开始做外卖,生意还不错。随后,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到了这家店,该店的注册信息是”兴庆区梁老陕腊汁肉夹馍店“,门头上虽有”梁老陕腊汁肉夹馍店“标识,但主要以”食面埋腹“四个大字为招牌揽客。
 
  记者又登录外卖平台进行查询,发现该店在美团外卖上开了店,主要以肉夹馍、盖浇饭、卤肉饭为主,还经营汤粥和小吃,图片看起来非常诱人。截至12月20日18时30分,该店已收到评价1620条,其中好评1574条,差评只有25条。
 
  而在饿了么平台,记者同样定位新华街输入”食面埋腹“字样,却搜不到任何信息,但发现一个西安腊汁肉夹馍店的地址也是佑民巷24号,看来该店主疑似在两个平台用不同店名进行注册。在该平台,该商家月售857单,销量也不低。
 
  一位曾从事过外卖小店的老板李先生透露,外卖店之所以贴不透明窗纸,就是为了不让人从外面看见里面的活动。”而且一般情况下,只要经营者能办出来证,平台基本都能准入,因为不是相关部门把关,所以很多人在家或小作坊也能开外卖店。“
 
  【进展】”食面埋腹“被依法取缔,不可再开门营业
 
  记者将此事向银川市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引起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该局第一时间组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商户进行突击检查,依法查封取缔了这家做网络外卖的无证小作坊。
 
  检查发现,该外卖店之前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3年前到期后,执法人员要求其办理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下发了立即整改通知书,但该餐饮服务场所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拒不办理。”12月22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约谈饿了么、美团外卖等平台,核实发现这些外卖平台存在私自准入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作坊上线运营情况。检查中又发现这家店虽有营业执照,但厨房加工条件落后、卫生条件不达标、无证经营且并不配合整改,因此被依法取缔。“兴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分局丽景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说。
 
  ”’食面埋腹‘不可以再开门营业。该商户租用的是居民楼,不具备外卖准入条件,也不具备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商户已被列入我们辖区的’黑名单‘。“
 
  【规定】外卖平台审查不严最高受罚20万元
 
  当日,记者随机采访了经常在外卖平台订餐的市民,多数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外卖店具不具备资质,至于外卖店的食品干不干净、是否取得资质,他们也压根不清楚。
 
  对此,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云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1条的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由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将外卖店存在的问题反映给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部门。另外,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有专家认为,”互联网+“视野下的外卖,涉及工信、食药、卫生、工商、质监、商务等多个部门,容易造成监管边界不清,在目前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各监管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提升监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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