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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这12批次食品不合格 保健食品、水产制品检出涉嫌假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7
核心提示:9月27日,福建省食药监局公布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次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1大类食品,有12批次检出不合格。其中,1批次保健食品和1批次水产制品检出涉嫌假冒。
    9月27日,福建省食药监局公布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次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1大类食品,有12批次检出不合格。其中,1批次保健食品和1批次水产制品检出涉嫌假冒。
 
  餐饮食品检出铅、铝的残留量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餐饮食品不合格3批次。连城县莲峰镇味中味小吃店2018年6月23日经营的炸油条和漳浦县绥安镇予歆甜品店2018年6月26日经营的炸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不合格。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固化剂、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
 
  另外,武夷山市约客烘焙坊2018年6月12日经营的奶油曲奇饼干检出铅不合格。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焙烤食品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铅超标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导致。
 
  保健食品、水产制品检出涉嫌假冒
 
  在本次抽检中,有2批次产品检出涉嫌假冒,为:标称陕西大志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2月6日生产的正一牌金妙胶囊、标称江苏华联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21日生产的广西北海墨鱼王。
 
  其中,假冒保健食品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霉菌和酵母不合格;假冒水产制品则检出无机砷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酒类产品留心酒精度
 
  本次抽检中,标称为南平市闽雕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5日生产的闽雕老酒、标称为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4月24日生产的枸杞酒、标称为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4月24日生产的精制三鞭酒均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除上述产品外, 还有4批次食品也检出不合格,为:标称为龙岩市新罗区佳惠食品厂2018年6月6日生产的绿豆饼、三明北大附属实验学校2018年6月13日购进的芹菜、标称为福建泉州弥山食品调味有限公司2018年4月26日生产的弥山调味沙茶王、标称为福建华粤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26日生产的每日苏打(奶盐味)。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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