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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回葡萄干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2019年10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回公告》。公告称,客户投诉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干产品标签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上述产品,制定召回公告,具体措施如下: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0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回公告》。公告称,客户投诉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干产品标签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上述产品,制定召回公告,具体措施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飞东路 1 号,法定代表人:卜一凡,具体负责人:武天林,联系电话:18310966926,电子邮箱:wutianlin@jgyln.com。

  二、召回食品基本情况

  召回食品名称:葡萄干,商标:果园老农,生产日期/批号: 20190708 ,规格:200g/袋,生产批量:155 袋。

  三、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日期、区域范围

  在接到客户投诉时,投诉标签内容不符合 GB7718-2011 相关要求。可能引起误导消费者 风险。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9 年 8 月 16 日发布公告至 2019 年 9 月 26 日在网络销售平台销售区域内实施三级召回。

  四、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的流程

  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不安全食品信息后,立即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通知经销商,启动召回程序。经销商知悉召回不安全食品后,立即停止购进、销售行为,封存不安全食品,配合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召回工作,将召回的不安全食品退回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退货赔偿及相关义务。消费者可使用有效凭证向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门客诉部门要求退货等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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