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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办案作为食药安全监管的“牛鼻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7  来源:正义网
核心提示:“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成为媒体提问环节的重点关注对象。他坦言,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但食品安全基础比较脆弱,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成为媒体提问环节的重点关注对象。他坦言,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但食品安全基础比较脆弱,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为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重处态势,杨红灿称,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明确了三条工作主线。

  第一条主线,圈出案件查办的重点区域和品种。杨红灿说,要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发生在校园及周边、校外培训机构、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案件,重点查处涉及婴幼儿、儿童食品的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

  第二条主线,行政执法要依法处罚到位、执行到位。“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杨红灿说,也要依法处罚到人,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主线,连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强化刑事打击力度。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商请提供检验、认定意见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机构,及时提供意见。对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也与有关部委开展联合行动,与以往相比,“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最大不同又在哪里?

  “最大的亮点就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紧紧抓住案件查办这个‘牛鼻子’”.杨红灿说,《意见》强调要依法监管,重典治乱,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本次专项行动重在案件查办,聚焦大要案查处,突出落实最严厉处罚,真刀真枪,动真碰硬,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说不。”他说。

  为加强案件查办,强化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互动,杨灿红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这次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四项工作: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准确定性,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同时,规范办案行为,统一裁量标准,防范办案风险,不断完善查办案件管理制度。

  --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重点在案件查办程序不合法合规、“处罚到人”不到位、个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堵塞制度漏洞,健全监督机制。

  --主动与检察机关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和回访,专业标准领域技术支撑以及交流学习等衔接工作机制,将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效对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能力。

  “我们将通过本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以处罚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杨红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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