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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报这20批次不合格食品 超八成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28
核心提示:10月28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通报,近期该厅组织抽检11类食品共312批次样品,有2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10月28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通报,近期该厅组织抽检11类食品共312批次样品,有2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超八成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7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八成。
 
  其中,有8批次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四平市进前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满园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板筋(32克/袋、满园兴及图形商标)、四平市铁西区双亿超市华宇城分店销售的标称吉林市满园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板筋(32克/袋、满园兴及图形商标)、四平市铁西区地直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沈阳金鑫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90克/袋)、扶余市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抚顺市广正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广正酱香肉皮(230克/袋、广正及图形商标)、临江市万乐福超市购物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沈阳市于洪区延吉天池肉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55克/袋、彬彬旺及图形商标)、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净月一店销售的标称沈阳市永善熟食加工厂生产的永膳牛板筋(60克/袋、永膳及图形商标)、辽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二商大红门肉食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卤猪蹄(250克/袋、大紅門及图形商标)、松原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中东城市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沈阳欧客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230克/袋、永膳商标)。
 
  菌落总数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了食品受生物性污染的程度,食品受污染越严重,菌落总数越多。
 
  有6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长岭县美娃饮用水中心生产的美娃包装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7-22)、标称长岭县美娃饮用水中心生产的美娃包装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7-23)、标称松原市金宇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津泉包装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7-26、伯都溪泉商标)、标称松原市金宇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津泉包装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7-27、伯都溪泉商标)、标称双辽市益坤泓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7-31)、标称双辽市益坤泓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04)。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如抵抗力差的老人和小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体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当所致。
 
  另外,还有3批次样品均检出两个项目不合格,分别为:标称白城市兴天康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文治(350克/块、兴天康商标)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平经济开发区天圣泉水站销售的标称昌图县天圣泉饮用水厂生产的天圣泉包装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04)、标称双辽市辽河明珠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净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01、辽河明珠商标)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超标、禁用药物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超标、禁用药物问题。其中,南关区国信那贝海鲜行销售的皮皮虾(计量称重)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元素。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甲壳类水产动物中镉(以Cd计)应≤0.5mg/kg。镉化合物不易被肠道吸收,但可经呼吸被体内吸收,长期积存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造成水产品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水产品的生长环境被镉污染,导致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还有,南关区国信那贝海鲜行销售的小龙虾(计量称重)、河蟹(计量称重)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西林是一种硝基呋喃类抗生素。依据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规定呋喃西林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原药及代谢物在动物性水产品中不得检出。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北京、沈阳、抚顺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吉林、白城、双辽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长春、四平、白城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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