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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8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和水果制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4
核心提示:9月11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75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和水果制品。
   9月11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75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和水果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标称惠万家食品(福建)有限公司2020年4月12日生产的番薯淀粉(地瓜淀粉),铅(以Pb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西门超市。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格,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生产设备迁移带入食品,导致终产品铅含量超标。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泉港区峰尾镇百润家购物中心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6月12日);福建省家优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晋江罗山分公司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6月21日);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集美杏滨万科店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均检出毒死蜱不合格。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批次水产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1批次水产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标称宁德市明圣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4月11日生产的窦明圣海蜇头,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周宁县好乐购日用品超市。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水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3批次水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标称宁波市江北亲友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4月15日生产的红心地瓜干(红薯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平和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东风路大世界购物中心。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蜜饯凉果中最大使用量为0.5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还有,标称鹤山市盈康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3月2日生产的珍味杨梅,胭脂红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吉马经贸有限公司竹围购物商场。
 
  胭脂红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相比于天然色素,其具有着色力强、性质稳定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胭脂红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胭脂红属于安全性较高的合成色素,但若长期过量食用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另外,标称福建省连城县好景源食品厂2019年9月8日生产的地瓜干,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汇购超市有限公司晋江青阳分公司。经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为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螯合剂、防止金属离子引起的变色、变质、变浊及维生素的氧化损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允许蜜饯凉果中的果脯类(仅限地瓜果脯)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最大使用量为0.25g/k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对粘膜、上呼吸道和眼睛、皮肤可产生刺激作用。长期大量食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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