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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1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5
核心提示:9月2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13批次不合格食品。
   9月2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13批次不合格食品。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淮安市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金湖店销售的标称高唐县好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小麻花(经典原味),苏州市姑苏区苏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凤江盛欢食品厂生产的麻辣の花生,南通市崇川区光锋冷冻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泗阳县玉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韭菜鸡蛋水饺(速冻生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产品中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0.50g/100g;糕点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油脂储存不当导致脂肪氧化、生产用油变质,或者样品漏气、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变质。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宿迁市泗洪县哲尔商贸商行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泗洪裕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元大赤豆(冰棍),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台市元康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苏州市旺山天然泉水厂生产的旺山农庄纯净水,徐州市万家福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丽亚娜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迁市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沭阳常州路店销售的标称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华怡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苏州市吴中区城区翟勇海鲜摊销售的皮皮虾,苏州长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活爬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2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苏州市相城区陆慕周茂清水产摊销售的鳊鱼,徐州市新沂市戚家干货店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在产蛋期禁用(蛋中不得检出)。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苏州乐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桔柠檬(复合茶饮料),茶多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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