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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布7批次不合格样品 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0
核心提示:3月1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3类食品474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
   3月1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3类食品474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
 
  4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标称黄山石和坑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级毛峰检出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高新区徽鲜生活超市销售的六安瓜片检出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根据《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草甘膦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另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合肥市蜀山区孔之红食品店销售的鸡肝、合肥市蜀山区韩化坤冷冻食品店销售的鸡肝,均检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氯霉素是酰胺醇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2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中1批次为:合肥市包河区群芳水产品商行销售的梭子蟹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镉是环境中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水产品中镉超标主要是养殖的水源存在镉污染,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的结果。《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镉在甲壳类鲜、冻水产动物中最大限量是0.5mg/kg。
 
  另1批次为:马鞍山市花山区悦伟食品销售店销售的核桃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铅在坚果及籽类(咖啡豆除外)中最大限量是0.2mg/kg。
 
  1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马鞍山市安民零售中心唐素霞销售的黑芝麻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马鞍山、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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