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奶粉  烟台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销售假冒名白酒,达州市通川区一商家被罚1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达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近日,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1”知识产权保护‘护航’“专项执法行动中,成功查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件。
  知名品牌白酒一直深受消费者青睐,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看中知名品牌白酒广阔的市场及丰厚的利润,以假充真,对外销售假冒高档白酒,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1”知识产权保护‘护航’“专项执法行动中,成功查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件。
 
  2021年1月29日,通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位于通川区江湾城的某副食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门店货柜里1瓶剑南春白酒,其瓶盖处纹理标序号与外盒处纹理标序号不一致,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及产品质检报告,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予以扣押。经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进行产品鉴定,认定该瓶剑南春白酒与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出厂产品包装特征不符,属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于近日作出没收涉案白酒1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