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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8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金昌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夯实责任,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金昌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夯实责任,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强化严查严管。围绕城乡结合部、学校、景区等重点领域,对常见的“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严防“三无”、过期食品流入市场。二是强化严防严控。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对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乱(滥)用食品添加剂、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诚信合法经营。三是强化群防群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村庄宣传活动,引导农村消费者认清假冒伪劣食品危害,提升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0户次,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食品、经营过期食品等案件4起,罚没款共计3.1万元。
 
  下一步,金昌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农村食品违法行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切实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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