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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经营进口冷冻肉品 运城经济开发区某熟食加工部被罚五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严厉打击涉及疫情的市场违法行为,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8月29日,运城市场监管局快速查处一起疫情期间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营进口冷冻肉品案件,并对当事人处罚五万元。
  为严厉打击涉及疫情的市场违法行为,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8月29日,运城市场监管局快速查处一起疫情期间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营进口冷冻肉品案件,并对当事人处罚五万元。
 
  经查,运城市经济开发区某熟食加工部负责人武某在郑州购进的进口冷冻肉,未经运城市进口冷冻肉和水产品集中监管总仓检测就卸载至其位于运城经济开发区的冷库,存在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规,决定对其处以五万元罚款。其余涉案人员移交公安、交通部门进一步处理。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在此郑重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凡从外省购进的进口冷冻肉和水产品,第一时间必须经运城市进口冷冻肉和水产品集中监管总仓进行检测,核酸结果呈阴性并加贴“运城冷链”二维码后,方可进入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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