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总局答复|熟食餐饮业卤肉添加亚硝酸盐不超标违法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2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有网友提问:餐饮户使用亚硝酸盐,但卤肉是合格的,亚硝酸盐含量实测值≤30mg/kg,该餐饮店是否违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进行了回复。
  
 
  餐饮户使用亚硝酸盐,但卤肉是合格的,亚硝酸盐含量实测值≤30mg/kg,该餐饮店是否违法?
 
  
 
  按照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卫生部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的2012年第10号公告规定: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餐饮户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餐饮户销售自制食品检出亚硝酸盐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一款第三项“(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处理。
 
  回复部门:执法稽查局 时间:2022-11-01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