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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这两家店未按规定公示阳光厨房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02  来源: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
 
  我市目前约有3000家网络订餐单位,集中于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大平台。《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施行一年来,我市阳光厨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外卖封签基本实现全覆盖。
 
  但是,也有商家存在故意拔电、遮挡摄像头等行为,今天,小编就来曝光两家店铺,大家也要引以为鉴!
 
  余姚市顾莹颖要开心小吃店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明天见
 
  这家位于兰江街道仓前路的小吃店多次用布袋子遮挡摄像头,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依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其作如下处罚:限期改正;罚款200元。
 
  余姚市一卷香凉皮店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

  陕状元濮阳裹凉皮(余姚店)
 
  这家位于阳明街道鸳鸯北路的小吃店在从事餐饮外卖经营时,存在多次故意断电致使视频离线行为,其行为违反《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相关规定予以200元处罚。
 
  食品安全,需要每一个人的监督!
 
  对于阳光厨房黑屏、遮挡,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商家配送未使用外卖封签等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提醒商家立即改正,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外卖餐饮  欢迎您的共同监督!
 
  来源: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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