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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修订食品中污染物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05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3年12月29日,瑞士联邦内政部发布AS2023847号公告,修订食品中污染物条例,自2024年2月1日实施。
  2023年12月29日,瑞士联邦内政部发布AS2023847号公告,修订食品中污染物条例,自2024年2月1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制订部分食品中高氯酸盐、玉米赤霉烯酮等污染物的限量;按照原高氯酸盐的限量标准生产的食品在2025年1月31日之前可以进口,并可出售给消费者直至销售完毕;
 
  (2)制订食品中全氟烷基物质(PFAS)最高限量标准。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不符合全氟烷基物质(PFAS)最高含量的食品仍可进口和生产,并可销售给消费者直至销售完毕。具体部分限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

食品

限量标准(mg/kg)

高氯酸盐

叶类蔬菜和新鲜香草

0.5

蔬菜

0.05

婴幼儿谷物食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食品

0.01

婴幼儿辅助食品

0.02

羽衣甘蓝、葫芦科蔬菜

0.1

花草茶和水果茶、其他茶

0.75

玉米赤霉烯酮

谷物和谷物面粉

0.075

头足类

0.3

运动员食品

0.1

红斑鲷、鲣鱼、马林鱼等

1

无机砷

煮熟大米

0.25

全氟烷基物质 (PFAS)

0.001

贝类、甲壳类动物

0.003

0.002

野生鲑鱼和野生鳟鱼

0.007

牛、猪和家禽肉

0.0003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edlex.admin.ch/eli/oc/2023/847/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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