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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塞拜疆修订食品中允许的污染物最大残留量卫生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18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4年1月15日,阿塞拜疆共和国食品安全局网站发布新修订的食品中污染物允许的最大残留量卫生标准和规定。发布之日实施。
   2024年1月15日,阿塞拜疆共和国食品安全局网站发布新修订的食品中污染物允许的最大残留量卫生标准和规定。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新增3-氯-1,2-丙二醇(3-MPCD)及其脂肪酸酯在多种含油脂食品中最大残留量。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食品种类

最大残留量(mg/kg)

从海洋生物中获得的油脂

1250

椰子、玉米、油菜籽等压榨的植物油脂

2500

婴幼儿食用的含有动植物油脂的谷物食品

750

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医用食品(粉末状)

125

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医用食品(液体)

15


  更多详情参见:https://afsa.gov.az/storage/pages/8223/azerbaycan-respublikasi-qida-tehlukesizliyi-agentliyinin-2023-cu-il-26-dekabr-tarixli-40-nomreli-kollegiya-qerar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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