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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06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现将《山西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局:

现将《山西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公安厅

2022年2月25日

山西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强化执法协作,加强宣传力度,聚焦案件查办,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全面打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违法行为,震慑违法分子,规范未成年人食品市场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标签标识管理,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要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凡发现存在宣传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经营者要立刻下架。

二是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电子商务平台要依法依规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以无底线营销用语及行为为监测审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包装、标签标识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宣传用语和违法广告,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具箱”作用,综合运用登记注册、日常监管、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重点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等区域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

2.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4.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5. 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6.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门报告。

违法情形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公安机关要坚持“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的侦办要求,集中精力、集中警力,及时梳理违法犯罪线索,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加大部门间配合力度,及时受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部署,面向全体学生加强教育引导,自觉抵制无底线营销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影响,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对于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确保打击违法行为的时效性。

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教育引导,持续加大对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倡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理念,增强未成年人自觉识别、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能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彻底杜绝以食品名义宣传软色情、低俗信息等有违公序良俗的擦边球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2年1月):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专人负责,周密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集中执法(2022年2月-2021年5月):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严惩一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者、组织者和获利者,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断打压违法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

(三)督导检查(2022年3月-4月):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将适时联合派出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执法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升(2021年5月):各级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探索和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开展治理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务求取得实效。全省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省市场监管局将适时联合公布治理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各地各部门要于2022年5月23日前对口上报工作总结、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和不少于5起典型案例,省教育厅、省公安厅于5月27日前将工作总结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执法稽查处赵雁彬,0351-7680320;sxscjgzfc@163.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全稳定工作处李建军,0351-7676448;lijianjun@sxedc.com

省公安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治安管理总队许渊,0351-7388498;有关材料通过内网报送。

附件:   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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