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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难点问题调研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8  来源:湖北粮食局

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重点难点问题调研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粮食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实施省政府关于《全省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聚焦重点,攻克难点,推动全省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省局决定在全省粮食系统组织开展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题


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优质绿色粮食产业发展,更加注重粮食品种、品质、品牌和质量效益,深入调查研究如何从优质绿色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质检、销售等环节发力,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增加高端、有效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优质化、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与幸福”,促进粮食行业转型升级。


二、调研专题和责任分工


(一)关于深化地方储备粮管理创新和县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改革。进一步创新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地方储备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面对国家粮食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在完成“一县一企”改革任务的情况下,认真研究谋划县市储备企业的定位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牵头领导:马木炎。


责任单位:调控处,办公室配合。


(二)关于建立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围绕市场需求,立足有用管用,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设施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和浪费,鼓励和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与多元主体加强合作,把二者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探索建立优质粮食分类收储机制,优质优价收购,分品种、分品质单收、单储、单加工,保证粮油产品品质。


牵头领导:熊贵斌。


责任单位:仓储处,调控处配合。


(三)关于推进粮油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我省粮油加工业发展和消费升级需要,支持企业建立新产品企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优质、特色、专用粮油产品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以及具有地域特色的地理标志粮油产品标准,规范引领优质、特色粮油发展。


牵头领导:费仁平。


责任单位:监督与质量处,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配合。


(四)关于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营销模式,着力开拓新渠道,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粮食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牵头领导:刘海涛。


责任单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省粮油信息中心配合。


(五)关于结合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完善提升“放心粮油”市场体系。配合“中国好粮油”的培育和营销,着力完善提升“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利益联接和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四位一体”建设,着力提高湖北粮油精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全国市场占有率。


牵头领导:邹海森。


责任单位:产业与市场处,军粮供应管理处配合。


(六)关于完善稻谷和小麦收储制度。落实国家关于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要求,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强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按照“市场定价,主体多元”的原则建立市场化收购新机制,结合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研究制定我省的应对措施和工作方案。


牵头领导:胡新明。


责任单位:调控处,财会处配合。


(七)关于提高粮食流通监管效力。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力,着力加强国家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和政策性粮食监管,强化底线思维,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安全,推进依法管粮。


牵头领导:邱建均。


责任单位:监督与质量处,政策法规处配合。


三、调研时间


2017年5月-8月。9月下旬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了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有的专题调研须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完成,请各调研组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


四、调研要求


(一)切实转变调研作风。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认真摸清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察看、解剖典型等形式,把情况了解清楚,把原因分析透彻,把问题症结找准。


(三)增强措施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拓宽视野和思路,紧密结合调研实际和发展趋势,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措施建议,形成有深度的专题调研报告。


五、有关事项


(一)各市、州粮食局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分上述专题,选择1-2个专题或子课题开展调研,并组织所属县市粮食局开展调研。请市、州粮食局于5月底以前向省局报送选定的调研专题,7月底以前向省局报送有关调研成果。


(二)具体调研时间和地点由省局各牵头局领导与有关责任处室和单位商定,并与市、州粮食局搞好衔接。省局办公室加强各调研组调研时间、地点安排的统筹。根据需要,可组织到外省调研学习先进经验。


(三)调研牵头领导从有关处室和单位挑选精干人员组成调研组,选择至少2个县市进行深入调研,保证调研质量。局领导要带头研究撰写调研报告。


(四)各调研组要及时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10月份省局将以中心组学习形式进行交流讨论。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综合调研报告。


(五)各市、州粮食局和省局调研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自觉落实相关纪律要求。


湖北省粮食局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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