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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8  来源:市场信息报

市场信息报讯(王米霞  吴岳福 见习记者 张国志) 按照黑龙江省食药监管局下发的《白酒和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授权制度指导意见》要求,七台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此项工作要求拓展延伸到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在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食品安全总监机制,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设立食品安全员,并按要求备案管理,在企业上墙明示职责。


一方面,强化针对性培训提升企业人员法律责任意识。该局先后举办了两期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了企业日常生产工作的安全开展。


另一方面,企业按“四有两责”要求细化内部关键控制环节。比如,七台河市荣盛达食品厂在按照要求设立食品安全总监的基础上,企业自身细化了责任分工,在企业生产全过程中,设立了若干个关键控制环节,每个控制环节都有标记控制点、控制条件、责任人等内容的名牌。2016年企业有一批次产品,被省抽判定为不合格,当告知企业抽检结果并要求其控制产品后,企业立即组织相关环节责任人查找问题原因,企业经过对加工过程及记录的认真核查,确定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并提出复检申请,经过复检,该批次产品合格。将“四有两责”要求引入企业这一举措,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使企业更加自律,构建起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强化了食品安全源头控制,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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