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6-2025年)》通过专家评审。按照农业部去年底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规划中明确了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根据目前紫菜、贝类和海水网箱技术发展的实际,将水产养殖区域适度向浅海的较深水域拓展,大力发展陆基工厂化养殖、包括高密度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技术,使水产养殖“上岸下海”,实现水域滩涂制约集约化利用,提高利用效率,保持全市渔业生产的规模基本稳定。将国家级对虾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海洋特殊利用区(排污区)、港口、航道规划为禁止养殖区,区域面积约53万亩。将海洋公园、特别保护区和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部分水库等区域规划为限制养殖区,对养殖的规模、品种、方式和投入品等进行限制,兼顾渔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