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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6  来源:澧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网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食药监食监[2017]72号,见附件),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湘食药监办[2017]86号,见附件)的要求,决定9月在全市开展对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迅速落实,结合常德实际,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对此次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今年上半年,省、市相关部门对我市有关区县相关学校进行了暗访检查,发现相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硬件设施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格等诸多问题,有些问题还很严重,一些问题在部分区县市带有一定普遍性。省局、省食安办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将于9月份对各地“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年终市州、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的重要依据。对此,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调度,亲自了解进度,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一线督战,切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结合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在本月中旬前完成对各辖区内所有高校、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二、此次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务必全面彻底。各单位监督检查务必要动真格,求实效,实现检查对象、问题整改、违法行为查处全覆盖。对食品处理区分间布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督促立即改造或新建;对设施设备不完备、陈旧或未投入使用的应督促其添置和投入使用;对涉嫌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材料、饮用水的行为应加大抽检和查处力度;对进货台账建立不完善、索证索票不规范、健康证办理不齐全的应下达责令改正通知,拒不改正的应立案查处;对留样不符合要求、“五防”设施不齐全、环境卫生状况较差、晨检等各项制度建立不完善的应立即督促整改落实。要将监管排查与推动学校食品安全自查结合起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形成食品安全监管长效。


三、此次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务必取得明显实效。各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结合此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入推进学校“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既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有文件以及“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的目标要求,逐项作好准备,确保9月份的考核不失分;又要逐个学校建立监管档案,并按要求对所有学校进行量化等级评定和日常检查结果记录公示,将监管工作落实落细落小,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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