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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对“三小”食品经营者实行“宽进严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6  来源:商务部中文国际

  为促进万众创业,同时保障食品安全,近日,山西省出台《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草案)》,对"三小"食品经营者实行"宽进严管"政策。"三小"经营者实行登记制度。为鼓励创业,县级政府将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三小"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街区(市场),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同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其经营地方特色食品和传统食品,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在监管方面,《条例》体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原则,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的具体责任。县级以上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对区域性、普遍性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对食品进行监督抽样检验。对消费者反映较多和本行政区域内消费量大的食品,重点抽样检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和行政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现场巡查和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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