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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秋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7  来源:澄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秋季,是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早晚温差较大,食物易腐败变质,加之季节交替,人体胃肠和免疫功能处在适应的过程,若饮食不当,极易发生食源性疾病。为预防食物中毒,保证食品安全,澄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2017年秋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家庭就餐食品安全


1、选购食材要新鲜。


应选择新鲜、干净、保质期内的食品原辅料,特别是肉类,要购买经过检验检疫的肉品,鱼和蔬菜要选择新鲜的购买。


2、加工用具要干净。


应保持厨房用具、食品容器等的清洁卫生;在烹调生熟食品时,砧板、刀具要严格分开,如只有一副用具,应先切生食后用开水烫洗或洗洁精清洗后再切熟食,防止交叉污染。


3、吃饭饮水要卫生。


生吃瓜果要洗净,不吃生鱼、生虾和生蟹,剩饭剩菜再加热时一定要烧熟煮透;注意饮水卫生,尽量饮用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和桶装水。


二、 外出就餐食品安全


1、就餐场所应选择。


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


2、菜肴选取应科学。


点菜时要选择原料不易腐败的菜肴,吃火锅、烤肉要煮透、烧熟。在大排挡、小摊点就餐尽量选择煮熟、热透的食物,慎食凉拌菜。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和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用餐凭证应保存。


注意索取并保存购买食物或就餐时的票据,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2331投诉。


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


1、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原材料。


2、接待旅游团队、婚宴或其他团体客人的餐饮服务单位,应注意科学设计菜谱,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不得超负荷经营。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同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四  学校食品安全


1、各类学校不得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等易引起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托幼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食堂及学校供餐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2、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及家长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要空腹喝凉奶,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和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提高学生及家长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3、广大学生和家长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应选择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卫生、安全,且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登记备案的“小饭桌”,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2331投诉举报。


澄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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