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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食药监局: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 严禁“超负荷”经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9  来源:西安晚报
核心提示:2月8日,西安市食药监局发布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要求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根据自身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和接待顾客的数量,严禁“超负荷”经营。
  2月8日,西安市食药监局发布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要求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根据自身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和接待顾客的数量,严禁“超负荷”经营。
 
  食药监部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原料关,禁止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村家宴的举办者或承办者,实行报告登记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同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不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如野生蘑菇、河豚鱼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春节期间容易出现暴饮暴食、饮食不规律、过度饮酒的情况,消化系统疾病易发、高发,应控制食物摄入量,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的食物。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12345向食药监部门投诉;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注意保留剩余食品,收集消费单据、发票等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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