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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部署多部门联合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4月20日,梅州市食安办召集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文广电新、商务、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月20日,梅州市食安办召集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文广电新、商务、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专题研讨会,研究部署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


会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了前一段时间依据各自职能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情况。一是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的开展,各单位有部署、有行动。宣传、工商、文广电新部门加强了对网络、杂志等宣传广告的监测,商务、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了对相关企业的检查,公安部门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对涉食品药品案件的侦办。二是整治工作开展有成效。其中,工商部门监测相关广告392条,查处案件9宗,罚没2.9万多元。食品药监部门组织联合执法8次,立案查处30宗,移送公安机关8宗,罚没11万多元。


随后,会议研讨部署近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决定不定期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面规范市场行为。参会同志还在会上结合省食委办公室制定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督导评估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秀英在会上强调,各部门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加强对市场的巡查,挖掘案源,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出成效;二是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要在依据各自职能进行案件查处的同时,对涉其他职能部门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办理;三是整治工作要结合省食委办制定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督导评估细则》开展,注意查缺补漏,做好迎接省食委办考评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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