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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出新规:严禁餐厨垃圾直排下水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3  来源:湖北日报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武汉市食药监局日前制定《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 规范餐厨废弃物(餐厨垃圾)处置的实施方案》,明确餐厨废弃物分类、暂存、收运处置等要求。
      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武汉市食药监局日前制定《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 规范餐厨废弃物(餐厨垃圾)处置的实施方案》,明确餐厨废弃物分类、暂存、收运处置等要求。
 
  方案提出,餐饮服务、单位食堂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废弃物应单独收集,不得与其他固体生活垃圾相混合。对于废弃的过期食品等应打开包装,将食品内容物按照餐厨垃圾回收,包装材料另行分类处置。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置制度,在规定地点设置专用可密闭餐厨垃圾容器,单独投放和暂存餐厨垃圾,与指定清收单位签订清收协议,建立处置台账。要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及时将餐厨废弃物交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或者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收集、运输。严禁从业人员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造成第二次污染。
 
  各区食药监部门要以垃圾分类试点街道、试点社区为重点,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做好餐厨废弃物(餐厨垃圾)分类工作。对于未建立、未严格执行餐厨废弃分类处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区城管部门。对经销、使用不合格食油脂、散装食用油、来源不明食用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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