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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象备案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6  来源:涟源市畜牧水产局
核心提示:为加强对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定点屠宰场、贩运户、经营者等管理相对人的监管,进一步实现对其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近日,涟源......

为加强对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定点屠宰场、贩运户、经营者等管理相对人的监管,进一步实现对其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近日,涟源市畜牧水产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象备案工作,切实提高动物及其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象备案工作。通过对监管对象的备案,可以及时掌握全市养殖业生产总体情况,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监管对象的责任意识,建立信息平台,完善追溯体系,便于源头追溯,也便于组织监管对象进行培训。


二、组织开展监管对象建档立案工作。对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诊疗机构、贩运户、经纪人、运输车辆、动物交易市场等监管对象分类进行建档立案,明确备案对象的类别和范围,分别建立纸质台档与电子档案,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有要求的及时录入信息平台,与各类监管对象分别签订责任书,明确监管对象应该履行的义务。在6月底前完成建档立案工作,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安排专人汇总,并及时将备案汇总表报送娄底市局,在下半年逐步开展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培训。


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结合开展“兽医主题”公益活动,加大对监管对象备案管理的宣传组织力度,通过走访入户、设立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基层宣传和讲解有关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规定,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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