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降低疫病传播风险,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北湖区生猪屠宰企业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签订《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责任承诺书》,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屠宰经营。二、禁止浙江、安徽、黑龙江、辽宁、河南、江苏等非洲猪瘟疫区省份和疫情省相邻的省份的生猪入场屠宰。三、入场的生猪必须经过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凭《动物检疫合格证》入场屠宰。四、加强肉品检验,对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和病变的生猪及其产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严防病害生猪及产品流出屠宰场。五、积极配合疫病监测,不瞒报、谎报动物疫情,发现动物疫情时,及时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追溯疫源,并积极配合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六、认真做好消毒工作,做到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运载生猪的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对粪便、污染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