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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虾蟹称重去“水分”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规范农贸市场称重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来源:中国质量报
核心提示:今后,熟食类分装产品称重应不包含外包装盒;螃蟹应使用不吸水橡皮筋捆扎,青蟹捆扎物重量不得超过自重5%且需公示;水产鱼类、贝壳类塑料袋重量不得超过1.5g,袋内不得带水带冰……这些实实在在的“菜篮子保障政策”,都将写进浙江省称重规范公约“范本”,并且要求普及到全省各农贸市场。
  今后,熟食类分装产品称重应不包含外包装盒;螃蟹应使用不吸水橡皮筋捆扎,青蟹捆扎物重量不得超过自重5%且需公示;水产鱼类、贝壳类塑料袋重量不得超过1.5g,袋内不得带水带冰……这些实实在在的“菜篮子保障政策”,都将写进浙江省称重规范公约“范本”,并且要求普及到全省各农贸市场。

  为打造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销售商品称重行为,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近期,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县农贸市场的螃蟹过度捆绑、卤味制品包装盒占重、鲜活水产品塑料袋占重等不规范称重行为开展集中规范整治。

  熟食、鱼虾海鲜类等商品的称重易产生消费纠纷,也是一直以来农贸市场难管、难规范的“老大难”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及时召集各市场监管分局(所)、相关科室、农贸市场负责人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传达省局关于规范农贸市场销售商品称重行为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强调规范农贸市场商品称重行为的重要性,并开展全县农贸市场三大类涉及商品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共排查全县20家农贸市场青蟹、螃蟹经营户28户,卤味制品经营户24户,鲜活水产品经营户72户。

  同时,安吉县市场监管局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内,螃蟹过度捆绑、卤味制品包装盒占重、鲜活水产品塑料袋占重等不规范称重行为开展集中规范整治。严厉打击市场内涉嫌欺诈、缺秤少量、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组织查处农贸市场销售商品称重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或作弊功能计量器具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计量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农贸市场检查覆盖率达80%;开展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和检定专项行动,对全县20家农贸市场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累计检定617台件。

  在常态化监管的基础上,安吉县市场监管局以创建放心农贸市场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为契机,以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为抓手,指导20家农贸市场举办方,制作、公示农贸市场经营服务公约、农贸市场销售商品称重行为规范制度、农贸市场先行赔付制度等,并与105户三大类涉及商品经营户签订规范称重经营行为自律承诺书、保证金协议。根据承诺内容,所有青蟹经营户使用的专用捆扎绳重量不得超过青蟹自重的5%,所使用的专用捆扎绳不得在泥浆水、污水、脏水中浸泡,严禁在捆扎中夹带泥、砂和其他杂物来增重;卤味制品在销售时,不得连带包装盒称重,需称后装盒;鲜活水产销售时,不得连带塑料袋占重称重,需称后装袋。如有违反,市场方将根据保证金制度对经营户进行约束处理,并依据情节轻重,报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及取消下一年度摊位经营资格。此外,该局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鼓励消费者投诉相关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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