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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六步法”强化网络餐饮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绥化市市场监管局准确掌握全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不断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初见成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绥化市市场监管局准确掌握全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不断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初见成效。

  第一步:查摆问题、摸清底数。绥化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开展全面摸查,依法进行备案。摸清了辖区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数量、经营地址等基本情况,并在“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中补录“是否含网络经营”信息。截至目前,绥化市已备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分支机构、代理机构)22家,绥化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5545家。

  第二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持“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由绥化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及各县(市、区)网络股负责“线上”平台备案、约谈指导、违法惩治工作。既要认真开展网络供餐统计调查,又要督促各平台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开展资质审查、信息公示、人员培训、消费维权等工作,同时定期浏览网络供餐平台官网和APP,排查整顿平台未按规定审查、公示入网商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由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线下”规范入网餐饮单位经营行为,督促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严把原材料采购储存,严格前厅后厨作业流程,狠抓经营现场清洁消毒和人员卫生管理,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第三步:建档立制,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与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间的定期会谈和通报机制,完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信用评价体系。督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主体资质要求、加工过程控制要求,履行公示、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强化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其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公布厨房照片或实时视频,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第四步:专项治理,多措并举。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之上,对网络供餐服务单位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在使用“地沟油”“一次性餐盒餐具”“配送环节运输设施设备”“食品添加剂”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多举措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

  第五步:从严查办,绝不手软。各地以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商务集中区、大型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区域,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查处力度,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履行责任不利、社会反响较大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进行责任约谈;对无证无照、借用(冒用)证照、超范围经营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有效降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六步:宣传引导,形成长效。各地对网络供餐服务单位及骑手加大《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提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识和知法守法、依法经营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公众投诉举报网络餐饮消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挥餐饮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在食品安全治理上的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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