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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渐成食品原料"缓冲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3  来源:sjgle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作为新增食药物质,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作为新增食药物质,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该规定对当归的开放使用可谓意义重大,将药用的单一身份,转化为食药的二重性。而其他5种本来就在GB/T12729.1-2008香辛料和调味品的名单之中,此次更多的是对于身份归属的确认。
 
  审批历程
 
  药食同源物质的开发是我国传统草药应用的新境界,充分体现了古代智慧与现代科技结合的优势。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尤其是在保健食品的应用上颇为混乱。2012年,原卫生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12]51号)》,确认了86种药食同源物质,其中并不包含社会反响强烈的当归。
 
  同年,卫生部又发布了关于征求拟批准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2〕725号),拟将当归作为新资源食品管理。2014年,原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征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975号),公告中新增的14种食药物质中就包含此次批准的6种物质,到正式批准已历经5年时间。
 
  顺应传统饮食习惯
 
  食药物质在审批时有两个重要参考的因素,一是传统饮食习惯,二是应用安全及研究,从目前审批的情况来看,更多的依据是传统饮食习惯,而当归应用于传统的养生膳食可以说历史悠久。鉴于当归的硬性规定,食品生产企业中仅有保健食品可以采用当归,条理较为清晰。而餐饮企业往往是问题的多发地,在现实应用中我们也常能看到餐饮企业因使用当归而遭到投诉的问题。实际上,饮食中添加当归是历史饮食传统,餐饮企业的使用也顺理成章,因此在问题的解决上,多以饮食习惯为依据,参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也就是说餐饮企业使用当归是合理的。此次身份的确认,也是对传统饮食习惯的一种认可。
 
  使用不受限
 
  随着人们对风味追求的不断提高,香料已经成为食品工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香料大致又可分为香辛料和食用香料。香辛料是取自天然植物的粗加工产品,仅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方式加工。而食用香料则是在香辛料的基础上进行深加工而得到的产品,其香味比香辛料更浓郁。食用香料还包括一些合成的香料物质。
 
  香料在使用上大多没有什么限制,但也存在自限性,多了会造成产品感官品质的下降。也正是因为香料的这个属性,很多企业也打起了官方认可的擦边球,下面举个典型的例子。L-谷氨酰胺是我国规定的一种可食用香料,但在实际应用中却是以其氨基酸的营养性和运动恢复功能为主。当归此次作为香辛料使用最大的受益者也并不是香料企业,而是借助当归潜在功能而开发的产品,比如调理类、养生类的食品,市场也无须大力开拓,传统的认知就是最好的基础。
 
  从应用角度分析,香料的身份是某些食品原料的"缓冲带",为食品化应用提供了快捷的途径,在原料开发上有着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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