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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6  来源:泰安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进口冷链食品引起传播的风险始终存在。泰安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特别提醒各位商家和广大市民朋友,在经营、采购、消费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注意。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进口冷链食品引起传播的风险始终存在。泰安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特别提醒各位商家和广大市民朋友,在经营、采购、消费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消费者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通过诚信经营、正规商超平台渠道,主动索票索证,查验“冷链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省内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可通过扫描追溯码,查询该食品信息,拒绝购买无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
 
  谨慎网购进口冷链食品,尤其不要购买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消毒合格证明、未经检测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
 
  2 选购时应正确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夹子或塑料袋套住手进行挑选,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及外包装,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购物后,应及时对手进行清洗消毒。
 
  3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饭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提前24小时报备、索证索票、查验“冷链三证”、“三专”管理(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柜专人销售)、亮码销售,如实记录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信息和流向,确保货证相符、来源可追溯。未取得“冷链三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入库、入市销售。
 
  4 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关注正规媒体发布的涉疫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如发现来源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应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举报。
 
  泰安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将进一步加大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政策的“八不”行为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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