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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举办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启动仪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3  来源:桂林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11月1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正式实施。为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深化食品安全改革,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于当天下午在桂林市医学院(临桂校区)举办全市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启动仪式,宣贯这一新规,并正式颁发桂林市首批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聘用证书。
  “我承诺,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 11月1日,在桂林市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启动仪式上,桂林市康田有限公司、恒康有限公司、三养胶麦有限公司、永辉超市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举起右手,庄重地向社会公开承诺。
 
  11月1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正式实施。为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深化食品安全改革,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于当天下午在桂林市医学院(临桂校区)举办全市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启动仪式,宣贯这一新规,并正式颁发桂林市首批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聘用证书。
 
  启动仪式上,临桂区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赵敏发言,要求辖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两个责任工作主要内容,抓住关键少数;明确职责任务,实施清单管理,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蒋以宏出席启动仪式并作动员讲话,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抓住三类人,管好三件事,健全三本账”,积极参与、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管理新模式、新机制的建立,迅速确定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要依法配备、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发挥作用;迅速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迎接各级包保领导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
 
  会后,参加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到桂林市医学院(临桂校区)食堂现场观摩该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通过听汇报、看展板、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有关情况介绍,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和先进制度。
 
  全市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单位代表、从业人员以及部分 县(市、区)局市场监管人员参加了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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