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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特殊食品及食盐安全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9  来源: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特殊食品及食盐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主体责任,查找风险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提升了我盟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安全的整体水平,营造健康良好的特殊食品消费环境。
  今年以来,特殊食品及食盐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主体责任,查找风险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提升了我盟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安全的整体水平,营造健康良好的特殊食品消费环境。
 
  为切实防控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工作,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强化对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运用好重点领域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突出风险防控,压实经营主体监管责任,以日常督查、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与密度,督促旗县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特殊食品及食盐监管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威慑力,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截至目前,全盟市场监管系统共“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企业1021户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重点检查: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是否持有有效证照、主体资质是否合法;经营者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进货及销售台账记录、是否拥有供货商的经营资质材料及产品的合格证明、产品随批检验报告等;经营的产品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是否落实专区专柜销售,在专区或专柜的显著位置是否张贴警示用语、规范管理清单;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有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的产品。对于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问题为经营主体存在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执法人员已督促经营主体现场整改。
 
  同时,执法人员还对经营主体进行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要求经营者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下一步,兴安盟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特殊食品的整治和科普宣传力度,严厉打击特殊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辨识能力,营造科学理性的消费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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