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答复|餐饮单位可否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多家网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09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餐饮单位可否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答复。
   咨询内容: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单位,可否使用不同店名,在第三方外卖平台(如美团/饿了么等)开设多家网店?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粤市监规字〔2022〕2号)第十五条 第一款“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地址(住址)、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物流服务提供者、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消费投诉处理、联系方式、现场核查意见、退出网络经营时间等内容。”即平台审核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如实记录经营者店名等主体身份信息。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