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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江一酒水店老板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 获利40余万被批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9  来源:四川新闻网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上级机关对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处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犯罪的要求,近日,通江县检察院依法快速批准逮捕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
  为深入贯彻上级机关对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处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犯罪的要求,近日,通江县检察院依法快速批准逮捕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
 
  经查: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通过微信联系,以物流邮寄的方式从陕西、贵州、北京等地进购假冒20多种知名注册商标的白酒,在其经营的酒水商行门市内进行销售,获利40余万元。
 
  接到情况通报后,该院高度重视,在24小时内派员提前介入参与公安派出所案件讨论,就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主观认识上如何收集固定证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该案报捕后在案件多、任务重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坚持基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原则,在受理后快速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助力了该县知识产权保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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