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奶粉  烟台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火锅底料添加罂粟壳 危害食品安全被判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3  来源:人民法院报
核心提示:福建省厦门市一火锅店在火锅底料里添加罂粟壳,通过使人食后上瘾来吸引回头客。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东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本报讯 福建省厦门市一火锅店在火锅底料里添加罂粟壳,通过使人食后上瘾来吸引回头客。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东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东是一家川菜火锅店实际经营人。2014年8月开始,为吸引更多的回头客,张东将从网上购买的罂粟壳作为佐料加到火锅底料中并开始对外销售,其每制作200斤火锅底料会添加10个左右的罂粟壳,火锅店的营业额每天达到7000至1万元左右。
 
  2017年10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张东经营的川菜火锅店销售的火锅底料进行抽检。经检验,该火锅底料中均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关于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物质的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今年1月4日,张东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东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食品“火锅底料”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张东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