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潍坊市奎文经济开发区景胜快餐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甜蒜从事经营活动案,遭到通报罚款。通报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潍奎市监食罚决字(2018)69号,案件名称为潍坊市奎文经济开发区景胜快餐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甜蒜从事经营活动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为潍坊市奎文经济开发区景胜快餐店,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身份证号码)为370784199510091011,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颜景胜,主要违法事实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甜蒜从事经营活动,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处罚结果为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