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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广西、青海这2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5
核心提示: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分别通报了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分别通报了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广西昭平县泰兴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贺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梨酸(酸菜)”样品(商标:浮山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0,规格:900克/瓶),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75g/kg;在海东市世纪华联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抽检了标称为青海品祥园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金银花,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15 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的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为0.1g/kg。另外,硫磺作为加工助剂,在制茶工艺生产过程中会生成二氧化硫。GH/T 1091-2014 《代用茶》中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 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自治区、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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