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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经济开发区回家吃饭餐馆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被罚5千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13  来源:大众网
核心提示:近日,信用中国(山东潍坊)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其中,刘富玉(潍坊经济开发区回家吃饭餐馆)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遭到通报罚款。通报如下:
  近日,信用中国(山东潍坊)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其中,刘富玉(潍坊经济开发区回家吃饭餐馆)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遭到通报罚款。通报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为刘富玉(潍坊经济开发区回家吃饭餐馆),法定代表人为刘富玉,社会信用代码为92370700MA3DJWP12C。处罚事由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处罚结果为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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