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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重金属、微生物污染等不合格,福建通报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等8批次不合格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3
核心提示:3月13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808批次,合格800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调味品、酒类等。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检出重金属、微生物污染超标,酒精度不合格等。
   3月13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808批次,合格800批次,不合格8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调味品、酒类等。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检出重金属、微生物污染超标,酒精度不合格等。
 
  抽检信息显示,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超标,分别为:龙岩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龙海市航诚贸易有限公司的石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9日),三明梅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福州晟煌贸易有限公司的石蟹(活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9日),三明梅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福州晟煌贸易有限公司的梭子蟹(活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9日),福州市鼓楼区林振发羊肉摊销售的羊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7日),镉(以Cd计)不合格;光泽县双好超市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铅(以Pb计)不合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块根和块茎蔬菜的铅的限量为0.1mg/kg。镉、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长期过量摄入将会给人体的健康带来危害。食用农产品中铅、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的土壤环境或养殖的水体环境受到重金属污染。
 
  2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不合格,包括1批次肉制品和1批次调味品。分别为:标称沙县志华板鸭厂2019年1月1日生产的烤鸭翅,捷特姆(厦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集万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6日生产的万利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酒类检出酒精度不合格,为:顺昌县新百姓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保定皇谷坊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5月15日生产的小五粮(白酒)。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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