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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没有企业获经营许可 违规卖河豚将面临罚款及拘留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5  来源:厦门网
核心提示:记者近日在厦门市多个集市及海鲜摊点看到,可谓“年年禁止年年有”的河豚最近又频繁出现,虽然今年河豚价格上涨,要比往年贵一倍,但仍然阻挡不了部分市民尝鲜的热情。为了赚取一点利润而以身试法的商家也要注意了,近两年来,厦门市有商家因违规贩卖河豚被罚款,并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早春时节,鲜美的河豚又来挑逗人们的味蕾,它带着剧毒“游”进你我的生活,悄悄“游”上百姓的餐桌。
 
  记者近日在厦门市多个集市及海鲜摊点看到,可谓“年年禁止年年有”的河豚最近又频繁出现,虽然今年河豚价格上涨,要比往年贵一倍,但仍然阻挡不了部分市民尝鲜的热情。
 
  为了赚取一点利润而以身试法的商家也要注意了,近两年来,厦门市有商家因违规贩卖河豚被罚款,并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市面上卖的河豚

  无手续无资质
 
  “每条18元,包加工,绝对干净。”贪小便宜的小贩没有意识到,为了几十元钱,他们已经走上了违法的道路。早在1990年,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就出台过《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禁止河豚流入市场。2016年,《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明确规定,只有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允许养殖生产经营,且养殖企业须经审核备案。养殖河豚应当经具备条件且审核备案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才能销售。加工企业也应具备规定的条件。不能经营河豚活鱼或未加工的河豚整鱼,野生河豚更是被明令禁止经营。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我市尚未有企业合法合规地获得经营许可、取得养殖经营销售河豚的合法资格。《通知》对河豚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加工人员、安全加工技术等方面均有相应规定,并要求河豚加工产品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不过,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在市面上销售的河豚数量较少,一个摊点只有6-7条销售,没有手续,加工没有资质,更不用说扫码可追溯了。
 
  曾有卖河豚商家

  被罚款拘留
 
  也许不少违规贩卖并加工河豚的小贩只是贪图一点小便宜,但违规销售河豚将面临的巨额罚款及处罚将是始料未及的。2017年12月,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厦门某食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大量河豚菜肴广告、鲜活河豚和河豚进货单据及菜品结算票据。
 
  经查实,当事人自2017年5月起至案发时购进活河豚,宰杀制成菜品卖给消费者,货值金额32484元。当事人构成了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食品安全法》处罚没款73万余元、没收河豚70条的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行政拘留。
 
  提醒

  0.5毫克河豚毒素

  就能致命

  无解毒药物,蒸煮炖不能去毒
 
  在厦门市的水产交易中心,归港的渔船一字排开,渔民们准备交易活鲜。他们偶尔也会捕捉到一些零星的河豚,这些河豚由于不能销售交易,往往会被丢弃在垃圾桶里,可偏偏常常被“有心人”捡走,销售给愿意冒死吃河豚的人们。事实上,这些野生河豚是相当危险的。
 
  野生河豚的内脏、卵巢、血液、鱼皮、鱼头等部位含有剧毒的河豚毒素,其中内脏和卵巢的毒性最强。食用野生河豚很容易因加工处理不当导致中毒。河豚毒素是自然界发现的毒性最强的神经毒素之一,0.5毫克就可能致人死亡。河豚中毒者一般在食用河豚后10分钟~45分钟就会出现中毒表现,也有人延迟至3小时后发病。中毒首先表现为面部和四肢麻痹,可能伴随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进而可出现呼吸困难、抽搐和心律失常等,终致死亡。中毒者临死时,意识大都清晰。
 
  河豚毒素耐热,在烹调加工过程中不易被破坏,长时间的蒸煮炖对去除毒素作用不大。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并没有针对河豚毒素的特效解毒药物,一旦中毒,通常只能采取催吐、洗胃等去毒措施和对症治疗处理,救治成功率不高。因此,要珍爱生命,勿食野生河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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