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奶粉  烟台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山东抽检发现11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食品添加剂使用、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20
核心提示:2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4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
   2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4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
 
  5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其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山东省聊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金鼎百货临清店销售的标称为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水城头道香油;菏泽市郓城县旭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东明腾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腾聪香油。
 
  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清香的功效。乙基麦芽酚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德州市齐河县老苑家快餐店加工自制的油条、滨州市沾化区顶正香酥饼店加工自制的油条。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最大限量值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另外,济宁市任城区山东爱客多商贸有限公司鑫宇店销售的标称为浙江白鸽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味饮料检出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赛蜜又称乙酰磺胺酸钾,口味酷似蔗糖,甜度为蔗糖的200倍,是食品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安赛蜜在饮料(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3g/kg。
 
  1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邹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鹤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米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花生米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含镉的废水对食品原料造成镉污染,也可能是食品包装材料中含有的镉迁移至食品中,造成食品的镉污染。

  2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1批次为:聊城市冠县优度副食品超市销售的草鱼(活)检出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孔雀石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极易溶于水,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曾作为杀菌剂和抗寄生虫药,用于防治各种鱼病,孔雀石绿对人体肝脏具有潜在致癌性。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物。
 
  另1批次为:东营市东营开发区佰米超市销售的青州蜜(桃)检出溴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溴氰菊酯是具有触杀、胃毒及快速作用的非内吸性杀虫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溴氰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溴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桃中溴氰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1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章鱼屋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17.5*30cm方盘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灭菌不彻底,也可能是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不清洁,造成餐饮具二次污染。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分别为:高密市南洋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滕州市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京台路滕州服务区销售的标称为烟台胜利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涌泉水检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