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保健品  烟台  周黑  海产品  黑窝点  黑作坊  奶粉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欧盟发布烈酒饮品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2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核心提示:2019年5月1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法规(EU)2019/787。该法规规定了烈酒饮品的定义、描述、介绍和标签,其他食品介绍和标签中烈酒名称的使用,烈酒饮品地理标志的保护以及酒精饮料中乙醇和农产品蒸馏物的使用。
  2019年5月1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法规(EU)2019/787。
 
  该法规规定了烈酒饮品的定义、描述、介绍和标签,其他食品介绍和标签中烈酒名称的使用,烈酒饮品地理标志的保护以及酒精饮料中乙醇和农产品蒸馏物的使用。该法规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七天生效,最终的实施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
 
  该法规同时废止了法规(EC) No 110/2008,但给予了适当的过渡措施:截止2021年5月25日,不符合该法规要求但符合法规(EC)No 110/2008要求并且在2021年5月25日之前生产的烈性酒可继续在市场销售。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558317468726&uri=CELEX:32019R0787
 
  来源:海关总署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