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2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任务529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9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等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特易购商业(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工农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百年苏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苏花迷你香花生,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蠡桥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市顶顶香食品有限公司惠山分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永乐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市顶顶香食品有限公司惠山分公司生产的香酥瓜子仁。
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氧化程度的一个参考数值。产品如果保存不当,受温度或湿度的影响,会由于原料中的油脂发生氧化,造成油脂品质下降,吃起来就会有酸败、哈喇等异味,口感比较差,不但不能作为营养素的补充,还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2批次饮料检出蛋白质不符合食品标准规定,为海门市傲宇日用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泰州市乐万福食品厂生产的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及生榨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2批次产品。蛋白质属于品质类指标,蛋白质指标不达标虽然不属于安全问题,但说明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可能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情况。
2批次饮用水检出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无锡市阳山镇陆区家家惠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昆山富力饮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七宝泉水厂生产的水真言饮用天然泉水,锡山区安镇大德福百货超市商店销售的标称昆山富力饮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七宝泉水厂生产的水真言饮用天然泉水。
亚硝酸盐是强氧化剂。桶装水中亚硝酸盐的污染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可能来自桶装水生产企业的水源污染,水源附近土壤中大量施用硝酸盐肥料等造成硝酸盐含量高,部分硝酸盐在水体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化为亚硝酸盐;另一方面是生产过程的微生物控制不当,成品水中微生物含量高,将水中硝酸盐转化为亚硝酸盐,造成亚硝酸盐含量超标。
2批次面粉检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沭阳县月星家居苏润新城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沭阳县富源面粉厂生产的互民麦芯粉,沭阳县章集社区沈兵超市销售的标称沭阳县胡集为民面粉厂生产的忠厚雪花粉。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主要由某些镰刀菌产生,许多粮谷类都可以受到污染,如小麦、大麦、燕麦和玉米等。DON对粮谷类的污染状况与产毒菌株、温度、湿度、通风和日照等因素有关。这种真菌大多在低温、潮湿和收割季节,在谷物庄稼中慢慢生长,一般在大麦、小麦、玉米、燕麦中含有较高的浓度,在黑麦、高粱、大米中的浓度较低。
此外,还有1批次江苏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常州通江中路分店销售的标称太仓一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杏鲍菇(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