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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这4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涉及过氧化值、酸价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3
核心提示:4月2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14批次,涉及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和糕点等食品,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及过氧化值、酸价超标。
    4月2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14批次,涉及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和糕点等食品,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及过氧化值、酸价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糕点和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泰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省东海县香满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花生仁(油炸类);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徐州和平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恒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馓子;苏果超市(宿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川保列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南京中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馓子酥。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面包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25g/100g;《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熟制的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熟制葵花籽除外)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50g/100g。
 
  还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连云港赣榆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墩尚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三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环豆(兰花豆)。
 
  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值(价)应不超过3mg/g。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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