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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三点发力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22  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决策部署,坚持高点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三点着力”扎实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行动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办假冒伪劣食品相关案件669起,罚没金额288.41万元,移送公安立案4起。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决策部署,坚持高点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三点着力”扎实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行动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办假冒伪劣食品相关案件669起,罚没金额288.41万元,移送公安立案4起。

  一、协同聚力,深入排查案源线索

  采取横向联合、纵向联动方式,主动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执法协作,利用市场监管平台全科网格、“一校四员”农业农村基层站所等力量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农贸市场、小餐馆、小超市、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违法线索摸排,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提请公安事先介入,开展联合打击。诸暨局联合公安经过多次摸排踩点,成功破获一起跨省假冒“茅台”“五粮液”白酒案,涉案金额5万余元,当事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精准发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针对元旦春节假期消费特点,结合冷链物防、保健食品专项执法等工作,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行动以来,累计立案查办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112起;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59起;生产经营劣质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32起;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29起。其中,查处浙江美克美芙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并处罚款145000元;诸暨市孙健康食品店销售无“三证一码”进口冷链食品案处罚款115035元。

  三、宣传助力,全面树立法治权威

  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认真策划,制定实施宣传方案,通过新闻发布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发挥宣传引导作用。1月27日召开全市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查处的食品违法十大案例,新华网、中国食品安全网、浙江新闻网、杭州日报等媒体纷纷报道,对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树立了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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